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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而发 - [时代在变,你变了吗]
2009-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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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浅读 贫富之间 THE RICHER ...
With the glow of good food in her stomach, Bess began to spin stories. They were rich with places and people, most of them lowly, all of them magnificent. Her face reflected her telling, the joys and sorrows of her remembering, and above all, the love she lived by that enhanced the poorest place, the humblest person. 胃里佳肴一散热,碧丝的话匣子就打开了。谈了许多地方许多人,大多是低微的,但没有一个不引人入胜。她的脸反应着她的话,一忽儿喜一忽儿悲,回忆着她的爱美化了的贫穷的地方和卑微的人。
读到这些话,心里禁不住好喜欢好喜欢.这实在是伟大的文学作用呀!
因为心中有爱,即使再贫穷的地方和再卑微的人,在充满爱的人眼里与心中,都是美好的! 也许这正是"圣人常怀赤子之心"的缘故吧!
天真的孩童,不晓得争名逐利;不晓得蝇蝇苟苟;从未体验过世态炎凉的滋味,也从不知道人心险恶.他们只一味地对这个世界充满着美好的憧憬和期待.
我的整个青春时代都是在饿着肚皮去读所谓的文学名著中度过的.那个时候,我从来不知道也从来没想过要为赚钱谋生而绞尽脑汁,反正就那样傻傻地活在自己的清教徒似的宗教王国里,还自以为很美好!只到后来实在穷的要死,贫病交加,这才悲从中来,大呼上当,愤愤然痛不欲生!
经济稍微好转一点儿,还在信奉着纯纯的爱情.自己守身如玉,也希望对方是个童男子.
然做梦也不知道,好不容易遇到的所谓"童男子"竟是一个极端自私自爱的家伙!且爱钱如命!真让我大跌眼睛!但没成想,自己的"守身如玉"也换来了丰硕的成果。因为始终不曾贪恋金钱而出卖自己,倒也可以换得一个大价钱,在那个奢华的房间里,我竟想独自仰天大笑!哈哈,荒谬无比的人生!
即使到了现在的年纪,我的臭毛病也依然如故.我从来不会去追求富有的人做朋友,但我一定会选择一个懂得欣赏美,敢于梦想的人.总觉得世间万物,即使拥有家财万贯,也没有文字来得奢华.文字可以囊括古今中外. 张开思想的翅膀自由翱翔,真是人世间最销魂的事!
还有,这次遇到JOHN,我居然没有告诉他我还不曾真正做过女人呢!
当然,我也是故意让他以为我是个女人,而不是"老姑娘"的.不过,凭着我的直觉,我发现西方男人,虽然不在乎婚前的性行为如何如何,但婚后还是非常在意的.本来就是嘛!人性向来是相通的呀!
只是,当JOHN说他想把我拥在怀里时,我才突然意识到到底我还是个小小女子呢!我竟然一下子又回到了那个幻想着被人爱抚,被人无限怜惜的小女生时代.该死,都是琼瑶的书惹的祸!
我不知道JOHN是不是我所爱的那种类型,因为即使在我最疯狂的青春梦想里,我也从来没想到会和一个白种男人恋爱,这实在是太奢侈了!我不晓得该如何欣赏白种人的美,或者说我根本不具备鉴赏力.所以,我跟JOHN之间始终谈不上是什么炽热的爱,但却是一种淡淡的心有灵犀一点通的甜蜜!
我必须承认,对于前男友,很大程度上,是他的外貌吸引了我.一个有着匀称身材,笔直的两条腿的童男子,想想就够诱惑的.当然,还有他那迷离的故弄玄虚的"伪才华",更令我神魂颠倒.
但,JOHN是不同的.他是父亲的人了.他那么那么热爱他的孩子们,老实说,我有时候会禁不住嫉妒起来.哎,我是没资格在他面前撒娇的呀!因为我就是再年轻,也没有他正处青春妙龄的女儿们可爱吧!
亏的是西方人,我想,父亲和儿女们,应该是两码事.因为他告诉我,他们都是AA制的呀!所以,真的是人与人之间相处的很简单.爱归爱,金钱归金钱,蛮好,象极了直销人!随机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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